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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大庙冲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09 10:1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新县大庙冲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情况,以便于开展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县大庙冲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信阳新县八里畈镇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862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石料500万吨,利用砂石废料进行机制砂生产,生产规模年产150万吨。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园区
  人:程朝星           联系电话:156588209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时代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秦岭路荣成大厦708

  人:             联系电话:0371-55951985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9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豫ICP备20011634号